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境外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2023年赴柬埔寨、越南开展RCEP国家经贸交流暨中国加博会路演推介活动项目)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2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境外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赴柬埔寨、越南开展RCEP国家经贸对接交流暨中国加博会路演推介活动项目)初审公示表.xlsx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5个自然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307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