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5年赴哈萨克斯坦、德国开展经贸、投资交流活动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6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270
附件: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2025年赴哈萨克斯坦、德国开展经贸、投资交流活动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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