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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6-05-08 16:31: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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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现启动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40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6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6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览内容

  设置54个展区。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见附件1,各展区展品范围见附件2。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请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于511日前、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于65日前将所需资料提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一)品牌展位

  1.品牌展位确认。仅对企业自愿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提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有意新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填写对应展区书面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资质材料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已参评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的企业仅需补充或更新资质材料)。相关表格文件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路径: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及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二)一般性展位。本届一般性展位为动态调整,对企业自愿退出及新增展位进行分配,申请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新注册企业在选择交易团时请选“广东省交易团”。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请提交相应材料至市商务局,将根据东莞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详见附件3)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线上填报。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参照一般性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填报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自评表(详见附件5),准备相应佐证材料,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产品目录册(如有联营单位的需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报关单)等材料一并提交市商务局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6)。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详见附件7),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附件6),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服务机器人等友谊大厅(21.2)相关专区展位申请事宜另文通知。

  五、注意事项

  请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日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六、特别提醒

  企业展位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40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

             2.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3.东莞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

             4.一般性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5.第14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自评表

             6.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7.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

             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786053742381539328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第一期:何跃琪,联系电话:22817270

联系人:第二期:卢秋婷,联系电话:22817937

联系人:第三期:黄慧中,联系电话:22817307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市商务局大楼7楼促进中心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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