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在城市试点建设期间,常态化开展智能移动终端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工作。本次申报共有四个条件。

东莞市工信局总经济师梁杨阳表示,首先,申报单位须已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名单,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同时,申报单位自主选择“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下称“目录”)中的产品服务并与经认定的数字化牵引单位(智能移动终端行业)签订项目合同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目录”及数字化牵引单位(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为准,可在“企莞家-东莞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下称“平台”)查询。
另外,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含),并在城市试点期满(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最后,申报单位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后续会滚动公布培育入库项目名单。梁杨阳介绍,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不同的项目入库,但后续申请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时,需将已入库的多个项目合并一次性申请奖补,原则上申请奖补项目合计投入应不低于30万元。
记者了解到,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是企业后续申请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的重要前提条件。本次申报的工作流程是: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名单公布。据悉,市工作专班审核完成后,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入库名单,工作专班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滚动公布培育入库项目名单。
文字:记者 聂伟图片:记者 梁浚锋编辑:符德明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